并非如此简单。
首先,这个地方的华人(注意,不是华侨)就不能算是中国人。从历史上看,这个国家的所谓华人,只能是,也仅仅算是具备了部分汉族血缘的印尼国籍者。
其次,从感情上讲,这个国家现有的华人都具有在”930“运动后迫害华侨华人的原罪。也就是说,在印尼1967年930运动后,后备军司令苏哈托获得了政权,其依靠美国提供的军火,在本国上层和右翼力量提供的金钱支持下对印尼左翼及支持左翼的一部分人也包括很大一部分华人进行了残酷的镇压和迫害,而在这里面,这些所谓右翼华人起到了十分”有力“的帮凶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至1968年春,前后有近40万印尼华人被赶出了居住了十几代人的家园,其中,约8000人被杀或者失踪,另有3000家农场,10000家商店及工厂被焚毁或者没收,总损失约50亿美元以上。注意,这是当时的美元价钱。其中,这些财产中约60%落入了这些所谓右翼华人口袋里。
我不能理解的是,作为华人,你可以拒绝帮助自己的同胞甚至把寻求帮助的他们拒之门外,但,至少你不能伙同一个异族人去残杀自己的手足!
同样,作为华人,你可以冷漠地看着自己的同胞被抢劫,但,至少你不应该在这个危险的时刻上去浇上一把油,何况,还是去与一个异族人去分赃!!
自己种下的恶果就应该自己去承担,因为,现在的所谓印尼华人所占据的财富中,每一分钱都流淌着那些被剥夺了财产并且被驱赶出家园的华人的血泪!